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0-04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之日12个月内,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54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28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512.9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8,774.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到位。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65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通用 LED 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16,890.00 16,890.00
2 智能 LED 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4,130.00 24,130.00
3 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71,020.00 71,02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2,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满足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丰明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晶丰明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