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3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
为 348,640 股,已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归属股份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1 月 4 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86,753,000 股增至 87,101,640 股,注册资本由86,753,000 元增至 87,101,640 元。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铁路信号控制与调度指挥研发、设计; 铁路轨道信号控制与调度指挥研发、计算机联锁控制、调度集中、调度监 设计;计算机联锁控制、智能调度计督、机车车辆定位与无人驾驶、物流跟 划、机车车辆定位与无人驾驶、物流跟踪软件、机车无线作业与机车安控系 踪软件、机车无线作业与机车安控系统(含平面调车)、智能调度计划、智 统研发、设计及其配套设备研发、生能云维保、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 产、销售;矿山井下轨道交通多移动目系统、智能化自动道口系统(道口集 标信号控制与调度指挥系统(含轨道控、太阳能声光报警)研发、设计及其 机车运输监控、综合自动化、智慧矿山配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智慧矿山 建设与总承包、无轨胶轮车监控、斜巷建设与总承包;矿山井下立体交通多 运输监控、人员定位与管理、井下轨道移动目标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指挥系 机车无人驾驶、车皮物料、工业汽运统(含单轨吊、地轨轨道机车运输监 GPS 防碰撞及调度指挥)研发及相关产控、综合自动化(含井下环网交换设备 品生产、跟踪管理、安装、调试、销售与应急救援通信系统等)、无轨胶轮车 及配套服务;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监控、斜巷运输监控、无线通讯与调 制系统(CBTC)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度、人员定位与管理、矿井井口智能监 铁路机车车辆、矿用机车车辆制造与控及电子封条、井下轨道机车无人驾 配件销售、维护,铁路工程施工与铁路驶、车皮(集装箱)物料及自动跟踪、 信号配件销售;通信设备与电子系统工业汽运 GPS 防碰撞及调度指挥)研 (含井下环网交换设备与应急救援通发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全生命周期 信系统等)、网络与计算机系统及其配跟踪管理、安装、调试、智能云维保及 套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与软件、办公配套服务;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 自动化软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系统(CBTC)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铁 电路与电子元器件及材料的生产、销路机车车辆、矿用机车车辆制造与配 售、工程设计、铁路工程及施工;相关件销售、维护,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技术服务、转让、人才培训(应经行政(工务与通信信号)与铁路信号配件 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销售;通信设备与电子系统、网络与计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
算机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工业自动化 律法规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系统与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建筑智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能化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教学仪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器与装备、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及
材料的生产、销售、工程设计与施工;
云平台运营、服务以及相关软硬件产
品的销售;相关技术服务的转让、人才
培训(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简称公司)。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合肥市 限公司。
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合肥市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为 91340100726317672P。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40100726317672P。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首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首次向社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69 万股, 2,169 万股,于 2021 年 6 月 28日在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习
路 1682 号,邮编:230088 友路 1682 号,邮政编码:230088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753,000 元。 87,101,640 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新增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说明:由于在《公司章程》原文“第一章 总则”中新增一条内容(即上文第十二条),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第十三条 铁路信号控制与调度指挥 第十四条 铁路轨道信号控制与调度研发、设计;计算机联锁控制、调度集 指挥研发、设计;计算机联锁控制、中、调度监督、机车车辆定位与无人驾 智能调度计划、机车车辆定位与无人驶、物流跟踪软件、机车无线作业与机 驾驶、物流跟踪软件、机车无线作业车安控系统(含平面调车)、智能调度 与机车安控系统研发、设计及其配套计划、智能云维保、铁路站场智能无人 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矿山井下轨化作业系统、智能化自动道口系统(道 道交通多移动目标信号控制与调度口集控、太阳能声光报警)研发、设计 指挥系统(含轨道机车运输监控、综及其配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智慧 合自动化、智慧矿山建设与总承包、矿山建设与总承包;矿山井下立体交 无轨胶轮车监控、斜巷运输监控、人通多移动目标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指 员定位与管理、井下轨道机车无人驾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挥系统(含单轨吊、地轨轨道机车运输 驶、车皮物料、工业汽运 GPS 防碰撞监控、综合自动化(含井下环网交换设 及调度指挥)研发及相关产品生产、备与应急救援通信系统等)、无轨胶轮 跟踪管理、安装、调试、销售及配套车监控、斜巷运输监控、无线通讯与调 服务;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度、人员定位与管理、矿井井口智能监 (CBTC)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铁路机控及电子封条、井下轨道机车无人驾 车车辆、矿用机车车辆制造与配件销驶、车皮(集装箱)物料及自动跟踪、 售、维护,铁路工程施工与铁路信号工业汽运 GPS 防碰撞及调度指挥)研 配件销售;通信设备与电子系统(含发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全生命周期 井下环网交换设备与应急救援通信跟踪管理、安装、调试、智能云维保及 系统等)、网络与计算机系统及其配配套服务;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 套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与软件、办系统(CBTC)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铁 公自动化软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路机车车辆、矿用机车车辆制造与配 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及材料的生件销售、维护,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产、销售、工程设计、铁路工程及施(工务与通信信号)与铁路信号配件 工;相关技术服务、转让、人才培训销售;通信设备与电子系统、网络与计 (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算机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工业自动化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系统与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建筑智 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和能化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教学仪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器与装备、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及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材料的生产、销售、工程设计与施工; 动)
云平台运营、服务以及相关软硬件产
品的销售;相关技术服务的转让、人才
培训(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86,753,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均 87,101,64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股权激励;
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