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司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26317672P。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169 万股,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fei Gocom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1682 号,邮政编码:
23008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101,64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托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充分发挥企业经营管理优势,合法经营。秉持“以客户需求为引导、与合作伙伴共上行”的市场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智能化安全控制与管理装备,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谋取福祉、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铁路轨道信号控制与调度指挥研发、设计;计算机联锁控制、智能调度计划、机车车辆定位与无人驾驶、物流跟踪软件、机车无线作业与机车安控系统研发、设计及其配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矿山井下交通多移动目标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指挥系统(含轨道机车运输监控、综合自动化、智慧矿山建设与总承包、无轨胶轮车监控、斜巷运输监控、人员定位与管理、井下轨道机车无人驾驶、车皮物料、工业汽运 GPS 防碰撞及调度指挥)研发及相关产品生产、跟踪管理、安装、调试、销售及配套服务;基于通信的
列车自动控制系统(CBTC)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铁路机车车辆、矿用机车车辆制造与配件销售、维护,铁路工程施工与铁路信号配件销售;通信设备与电子系统(含井下环网交换设备与应急救援通信系统等)、网络与计算机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与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电路与电子元器件及材料的生产、销售、铁路工程及施工;相关技术服务、转让、人才培训(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及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认购股 份数
序号 发起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1 合肥工业大学 4,400,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 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 1,100,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3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980,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4 合肥华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380,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5 魏臻 10,226,7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6 赵宁 3,465,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7 韩东 3,416,6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8 诸葛战斌 3,140,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9 陆阳 2,223,1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0 程运安 2,059,2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1 程磊 2,012,45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2 张维勇 1,448,7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3 王碧清 1,293,6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4 张利 1,094,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5 胡敏 825,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6 张建军 632,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7 鲍红杰 601,15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8 张汉龙 500,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19 邓晨 335,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0 姜志华 330,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1 宋俊 231,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2 王军 198,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3 刘楚 181,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4 胡东生 181,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5 胡庆新 121,0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6 唐寅 82,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27 刘毅 49,500 净资产 2011 年 6 月 7 日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7,101,64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