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8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或“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8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53元/股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85,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63,582,220.8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03,479.12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工大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大高科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