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5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增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收到公司董事程运安先生出具的《因误操作违规买
入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程运安先生的股票账户因误操作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2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违规增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收到董事程运安先生出具的《因误操作
违规买入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根据函中所述,2022 年 2 月 22 日,程运安先生因误操作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002%,成交均价为 22.62 元/股,交易金额为 4,524
元。本次增持后程运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31,51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92%,具体增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元/ 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占公
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程运安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22 日 22.62 200 0.0002%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4.6.8“科创公司董监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的规定。本次增持系当事人操作失误,并非主观故意,且增持股份数量、金额均较小,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的致歉声明和承诺及本次违规增持事项的处理情况
1、本次违规增持股份系当事人操作失误,并非主观故意,程运安先生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就本次违规增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明确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严格管理好个人股票账户,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程运安先生承诺未来 6 个月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已就此事项对其进行警示,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醒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