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
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示结果,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列入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