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经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按照《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于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 2 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时间紧急,考虑到信批及时性,现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向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下称《股票认购邀请书》),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2 年 12 月19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股票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董事会确认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如下: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3 11,500,701 81,999,998.13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3 13,744,740 97,999,996.20
合计 - 25,245,441 179,999,994.33
现综合考虑当前再融资相关监管精神,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对融资计划进行调整,同比例调减各投资方认购的股份数和募集资金金额。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3 11,309,023.00 80,633,333.99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3 13,515,661.00 96,366,662.93
合计 - 24,824,684.00 176,999,996.9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合同的议案》
1. 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对融资计划的调整结果,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对
融资计划的调整结果,公司更新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本次更新不涉及方案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六)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对融资计划的调整结果,公司更新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对融资计划的调整结果,公司更新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