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1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3,0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31,725.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548,274.8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 4 月 24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360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号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 19045101040056866
1 85,460,000.00 514,202.23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江支行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 8110801011601965243
2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263,490,000.00 34,552,702.44 用于“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公司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 3301040160015685012
3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20,598,274.82 1,057,430.72 用于存储超募资金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 19045101040059613
4 杭州旺店科技有限公司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江支行
杭州其乐融融科技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 19045101040059605
5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江支行
6 杭州旺店科技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8110801012502039194 用于“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杭州其乐融融科技有限 8110801012202039193
7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380.29 用于“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公司
小计: 369,548,274.82 36,124,715.68
注 1:上表中杭州旺店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其乐融融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新增的实施主体,
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 2:初始存放金额系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即募集资金总额 433,0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3,531,725.18 元后的余额;
注 3: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用于存储超募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包含公司尚未置换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7,169.78
元;
注 4: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9,000.00 万元,未在上表中体现;
注 5: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4,000.00 万元,未在上表中体现。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自建 SaaS 研发与生产基地的议案》: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场地投入”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楼变更为在杭州自建 SaaS研发与生产基地(以下简称“产研基地”)。此次在杭州自建产研基地的投资总额为 37,348.75 万元,其中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18,800 万元,剩余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系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及金额未发生变更。
2、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现租用的办公场所不能满足现有及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原计划通过购置场地取得“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场所。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考虑,通过自有资金和募投项目资金自建产研基地相对于直接购置办公用房所获得的办公面积更大,有利于公司研发和运营的投入,有利于办公环境的改善和企业文化的贯彻,有利于公司招募更多的研发技术人才,更符合公司成本与效益的要求。经过公司管理层的仔细研究和审慎考虑,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更加贴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自建SaaS 研发与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789.2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64 号)。
公司已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和 2020 年 9 月 11 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四)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的实际资金为 1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