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以名下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规划坚塔路与规划滨浦路交叉口东南角的自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为自建SaaS 研发与生产基地提供资金保障,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最终贷款额度内的每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以与银行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SaaS 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最终贷款额度内的每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以与银行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3、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4、贷款期限:总借款期限8年
5、贷款利率:浮动利率,根据每一周期约定的LPR加或减一定点差确定,并按周期浮动。本合同项下,利率调整以壹拾贰个月为一个周期,点差为减壹
拾伍bp(1bp=0.01%),点差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其中,第一周期执行的LPR 为借款提款日前一日的5年期以上(1年期/5年期以上)LPR,此后每周期执行的 LPR按照借款提款日在该周期首月对应日前一日的LPR重新确定。无借款提款日 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对应日。
6、贷款抵押物: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情况如下:
拟抵押 抵押资 土地面积 位置 权证编号
资产 产类别
土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 13,358平方米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 浙(2020)杭州
地使用权 道规划坚塔路与规划 市不动产权第
滨浦路交叉口东南角 0230810号
7、授权事宜:上述抵押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贷 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 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本次自有资产抵押贷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贷款,为自建SaaS 研发与生产基地提供
资金保障,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