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25.69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00.00 万股的 1.810%。其中,首次授予675.69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40,100.00万股的1.68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3.110%;预留 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00.00 万股的 0.12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6.89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以 19.4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以 19.46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0.8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因人员离职、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业绩未达标原因,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3.889 万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9.941 万股。该
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到归属期。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互相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25.69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00.00 万股的 1.810%。其中,首次授予 675.699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00.00 万股的 1.68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3.110%;预留 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00.00万股的 0.12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6.890%。
公司于 2020 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归属109.941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725.699万股,合计 835.640 万股权益,占目前股本总额的 2.084%。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111 人,约占公司 2020
年底员工总数 1705 人的 6.51%。根据岗位结构不同,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分
为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 33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78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注: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骨干,其余的激励对象属于第
二类激励对象。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
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
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
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
1 王祎 中国 理、核心技术人 15.000 2.07% 0.037%
员
2 赵剑 中国 副总经理 60.064 8.28% 0.150%
3 章懂历 中国 副总经理 61.610 8.49% 0.154%
4 廖艺恒 中国 副总经理 35.000 4.82% 0.087%
5 刘宇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 7.500 1.03% 0.019%
总经理
6 张凯隆 中国 财务总监 12.975 1.79% 0.032%
7 彭石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5.000 4.82% 0.087%
8 顾飞龙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3.475 1.86% 0.034%
9 顾焱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1.295 1.56% 0.028%
10 周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0 0.28% 0.005%
小计 253.919 34.99% 0.6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01 421.780 58.12% 1.052%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675.699 93.11% 1.685%
三、预留部分 50.000 6.89% 0.125%
合计 725.699 100.00% 1.8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
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
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
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本次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