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36 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分别为:100,339万元、83,688 万元、48,285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为(1)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根据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中汇所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其对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要求,中汇的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兼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华,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龙,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 7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 万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为公司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