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9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工业”)进行增资,以实施“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增资完成后,德马工业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46.16 万元增至人民币 6,946.16 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1.91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主体
1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6,901.11 5,900.00 德马工业
2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 14,246.78 14,246.78 德马科技
改造项目
3 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 5,651.33 5,651.33 德马科技
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德马科技
合计 38,799.22 37,798.11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前述先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德马工业是“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德马工业增资5,900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德马工业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46.16万元增至人民币6,946.16万元。德马工业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046.16 万元
实收资本 1,046.16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湖州市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
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 100%
输送装备及零部件、电动驱动产品及智能化物流产品的研发、设计、制
经营范围 造和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德马工业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德马工业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德马工业进行增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德马工业进行增资以实施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