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00.00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程序
1、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2、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8)。
4、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并 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2-030)。
5、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7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6、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 案》。 公 司独立董 事对 该事项 发表了明 确同 意的独 立意见。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故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50%,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合计400.00万份股票期权均需由公司注销。2023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7、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 400.00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内容
1 授予日期 2022 年 7 月 5 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相应
2 等待期 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 授予数量 800.00 万份
4 授予人数 15 人
5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 0 份
数量
6 行权价格 31.825 元/份
(三)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32.00 元/份调整为 31.82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由于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共 400.00 万份不得行权,并由公司办理注销,故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等待期为自
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述情形,满足本项行权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安排及对应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497,407,408.74 元,以
行权安排 行权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