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59 公司简称:三孚新科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部分。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孚新科 688359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华民 苏瑛琦
电话 020-34134354 020-34134354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
凤凰三横路57号 凤凰三横路57号
电子信箱 sfxk@gzsanfu.com.cn sfxk@gzsanfu.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874,178,557.36 754,443,991.99 1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4,177,516.78 472,909,847.36 2.38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213,914,514.96 183,543,236.04 1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42,533.05 -16,868,031.59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761,879.05 -15,578,170.62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23,346.26 7,434,784.39 -229.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 -3.07 减少0.8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8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8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56 7.12 增加2.44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27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质押、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借出股份的 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限售股份数 冻结的
(%) 数量 量 股份数
量
上官文龙 境内自然人 30.08 27,952,000 27,952,000 27,952,000 无
瞿承红 境内自然人 16.14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无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 国有法人 2.32 2,152,902 2,152,902 无
限公司
詹益腾 境内自然人 2.26 2,098,539 2,098,539 无
许荣国 境内自然人 2.05 1,909,437 1,909,437 无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 其他 1.82 1,694,401 1,694,401 无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丁先峰 境内自然人 1.79 1,663,435 1,663,435 无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 其他 1.77 1,642,104 1,642,104 无
募证券投资基金
广州君瓴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广东君瓴盈 其他 1.43 1,328,938 1,328,938 无
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项光隆 境内自然人 1.17 1,088,053 1,088,053 无
上述的前十名股东中:
1、上官文龙先生与瞿承红女士互为配偶关系;
2、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
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
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