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斌持有公司股份 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49%;董事、副总经理张如军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9%;董事、财务总监韩磊
持有公司股份 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9%;董事、副总经理 Lihong Guo
持有公司股份 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9%。
上述股份均来源公司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7月5日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陈斌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3,750 股,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2、张如军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 股,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3、韩磊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4,500 股,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4、Lihong Guo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2,250 股,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Lihong Guo 董事、监事、 9,000 0.0149% 其他方式取得:9,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陈斌 董事、监事、 15,000 0.0249% 其他方式取得:15,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张如军 董事、监事、 12,000 0.0199% 其他方式取得:12,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韩磊 高级管理人员 18,000 0.0299% 其他方式取得:18,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Lihong Guo 9,000 0.0149% 与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
东 XUAN ZHAO 为配偶关
系
XUAN ZHAO 14,881,610 24.6842% 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
XUAN ZHAO与Lihong Guo
为配偶关系
吴凯庭 9,145,847 15.1703% 实际控制人暨控股股东
XUAN ZHAO 的一致行动
人
合计 24,036,457 39.8694% —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Lihong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2/3 按市场价 股权激励 自身资
Guo 2250 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取得 金安排
0.0037 2250 股 2023/8/2
%
陈斌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2/3 按市场价 股权激励 自身资
3750 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取得 金安排
0.0062 3750 股 2023/8/2
%
张如军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2/3 按市场价 股权激励 自身资
3000 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取得 金安排
0.0050 3000 股 2023/8/2
%
韩磊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2/3 按市场价 股权激励 自身资
4500 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取得 金安排
0.0075 4500 股 2023/8/2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
期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