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 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有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
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调整后,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5.00 元/股调整为 14.60 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夏有才先生、张红亮先生
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夏有才先生、张红亮先生
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夏有才先生、张红亮先生
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即将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归属87.83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夏有才先生、张红亮先生
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监事会提名邓金芳女士、马奇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邓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提名马奇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成果带来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美元 5,000.00 万元。公司将充分利用远期结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外汇期权类产品的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