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55 公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询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明志科技 688355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范丽 陈玉宇
电话 0512-63329988 0512-63329988
办公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号 1999号
电子信箱 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406,664,755.26 1,405,076,090.74 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32,483,759.00 1,073,861,334.36 -3.8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81,799,896.81 318,104,585.70 -1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328,274.08 47,644,416.36 -86.7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747,196.14 40,794,540.49 -114.0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9,046,599.03 24,522,131.93 -259.23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59 9.96 减少9.3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 0.46 -89.1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5 0.46 -89.13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0.87 4.70 增加6.17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04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质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吴勤芳 境内自 34.44 42,386,358 42,386,358 42,386,358 无 0
然人
邱壑 境内自 34.44 42,386,358 42,386,358 42,386,358 无 0
然人
东吴证券-招商银行
-东吴证券明志科技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 其他 2.46 3,032,000 0 0 无 0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苏州致新企业管理合 境内非
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1.95 2,396,159 0 0 无 0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诺安先锋混 其他 1.66 2,042,072 0 0 无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 国有法 1.50 1,846,154 1,846,154 1,846,154 无 0
限公司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汇添富逆向 其他 1.17 1,434,430 0 0 无 0
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苏州致远企业管理合 境内非
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1.16 1,431,651 0 0 无 0
人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 境内非
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 1.08 1,329,800 1,329,800 1,538,500 无 0
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弘永利债券型 其他 0.62 768,442 0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吴勤芳、邱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公
的说明 司 34.44%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