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 年,2013 年 8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4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0 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4,957.3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8,190.3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26.03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资产均值48.21 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5,474 万元,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5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勇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公
证天业执业,201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金时科技(002951)、上能电气(300827)、味知香(605089)、津荣天宇(300988)、国芯科技(68826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金梦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公
证天业执业,201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明志科技(688355),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
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公
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博瑞医药 (688166)、安洁科技(002635)、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不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证天业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证天业 2022 年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