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2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8.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86,795,496.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7,004,503.4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8,547.52 万元,2024 年半年度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为 810.5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85,180.20 万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 7,076.5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余额为 78,0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96.83 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753,80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 186,795,496.51
募集资金净额 2,567,004,503.49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851,802,008.16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81,277,886.75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618,524,121.4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922,000,000.00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00.00
减: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金额 78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0,765,757.23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5,968,252.5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 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在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2001013400667837),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27101040051088),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630100100217373);2022 年 6 月 17 日,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07114610818);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12012200053795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 10527101040051088 78.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206630100100217373 180.3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75120122000537955 89.7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512907114610818 194.4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8112001013400667837 54.07
合 计 596.83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185,180.20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78,00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签约方 产品名 收益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称
宁波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 45,000.00 2024/4/15 2024/7/15 1.00%-2.90%
张家港支行
兴业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 21,500.00 2024/4/26 2024/8/4 1.5%-2.54%
张家港支行
兴业银行股 结构性 保本浮动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收益 11,500.00 2024/4/28 2024/8/6 1.5%-2.54%
张家港支行
合计 78,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