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2、公司 2023 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1.18 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8,058.32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9,066.50 万元,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9,126.81 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公司当年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后仍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