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锂电”)拟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70%,以下简称“华赢新能源”)、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91%,以下简称“华盛联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华赢新能源少数股东郑洪河先生因其个人资金原因,未能按照现持有的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根据 2023 年度的资金情况,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
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借款方式与额度:
公司以自有资金拟向华赢新能源提供不超过 5,0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拟向华盛联赢提供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
3、借款期限: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二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借款资金占用费: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5、借款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6、累计财务资助情况:截至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已累计向华赢新能源提
供财务资助 2,0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华赢新能源提供不超过5,0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向华盛联赢提供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累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市值的 10%以上,因此本次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接受借款对象介绍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吴中大道 2288 号 12 幢(F3)
法定代表人 沈鸣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8 日
能源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电池的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0%,郑洪河持股 30%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总资产 12,442,035.66 元,销售收入 67,163.96 元,净
利润-3,447,053.41 元
公司名称 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江阴市长山大道 18 号 M 幢 3028
法定代表人 沈鸣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 年 12 月 21 日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0%,苏州华赢新能源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0%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总资产 0 元,销售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
华赢新能源少数股东郑洪河先生因其个人资金原因,未能按照现持有的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借款的原因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为了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该笔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持有华赢新能源 70%的股权,持有华盛联赢 91%的股权,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华盛联赢作为能源材料科技领域技术开发及负极材料的生产基地,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存在大量资金需求,公司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项目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并已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和保障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