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的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与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苏州华赢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赢新能源”)合资设立子公司——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华盛联赢”),以华盛联赢为项目主体在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江阴高新区”)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预计项目总投资约 12.6 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其中建设投资 10.2 亿元,流动资金 2.4 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前置审批手续。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公司相关产品产能投产后,可能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产品价
格、销售渠道及市场开拓情况等因素发生变动,导致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本项目投资将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4、本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若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则受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最终投资规模和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将在后续正式的投资协议中约定。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的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与江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合资设立子公司华盛联赢,以华盛联赢为项目主体在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展“年产20 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四大原材料之一的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将按出资比例分期缴足认缴出资额。后续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按华盛联赢出资比例增资或股东借款等方式投入。
预计项目总投资约 12.6 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其中建设投资 10.2 亿元,流动资金 2.4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建设周期为 2 年,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约 150 亩(具体用地面积和地块实际范围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和批准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合资设立子公司华盛联赢,以华盛联赢为项目主体在江阴高新区投资开展 “年产 20 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办理子公司工商登记、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框架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性质:机关法人
负责人:顾文瑜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江路 2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81014040900R
乙方名称: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沈锦良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 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703677712B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签署主体
甲方: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 20 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华盛联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生产动力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
4、项目投资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约 12.6 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0.2 亿元,流动资金2.4 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约 150 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综合办公楼、研发中心等,占地面积 7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1,000 平方米。
5、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拟项目建设期为 2年。
6、项目选址及用地:甲方拟提供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江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至凤凰山路、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土地面积共计约 150 亩。
(三)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
a、在法律与政策允许范围内, 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公司在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以及土地招拍挂等相关手续办
理等方面的事宜。
b、对乙方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与问题提供协调服务。
(2)乙方:
a、投资条件成就后,负责提供项目报批所需的资料和申报费用。
b、与甲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后,按协议要求按时支付购地款。
c、该项目确保在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注册经营。
(四)投资协议的签署
公司已与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该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双方对投资内容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将在本协议指导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投资事宜尚需各方共同协商决定,并以最终签订正式的项目落地协议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年产 20 万吨低能耗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位于江阴高新区内,依托江阴高新区的产业集聚效应优势,能有效减少运输成本,降低费用;同时集聚优势带来了大型化、集约化和资源共享,节约建设投资,减少项目建设周期。
2、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其相关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负极材料是锂电池最重要的原材料构成之一,主要影响锂电池的容量、首次效率、循环性能等;石墨作为负极材料未来几年内仍将是主流,公司拟凭借自身在该领域的经验,把握新能源产业对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提升技术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3、本次的投资意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项目建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也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前置审批手续。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公司相关产品产能投产后,可能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产品价格、销售渠道及市场开拓情况等因素发生变动,导致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本项目投资将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4、本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若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则受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最终投资规模和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将在后续正式的投资协议中约定。
公司将密切跟踪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