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53 公司简称: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华盛锂电 688353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沈锦良(代) 陆海媛
电话 0512-58782831 0512-58782831
办公地址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
海路10号 海路10号
电子信箱 bod@sinohsc.com bod@sinohs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587,902,958.86 1,549,129,659.04 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39,526,769.53 1,028,233,430.36 20.5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512,780,802.08 382,876,528.28 3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1,360,874.78 121,426,161.25 65.8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99,304,239.31 118,591,243.88 68.0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42,425,216.57 50,587,774.18 576.8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7.16 17.75 减少0.59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2.46 1.48 66.2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2.46 1.48 66.22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6.14 4.87 增加1.27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通借出股 冻结的股份数
股份数量 份的限售 量
股份数量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 境内非 19.7977 16,234,150 16,234,150 16,234,150
限公司 国有法 无
人
沈锦良 境内自 14.6096 11,979,900 11,979,900 11,979,900 无
然人
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 其他 9.8604 8,085,544 8,085,544 8,085,544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无
限合伙)
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 其他 9.8000 8,035,981 8,035,981 8,035,981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无
限合伙)
苏州汇璋创业投资合 其他 5.7516 4,716,300 4,716,300 4,716,300 无
伙企业(有限合伙)
沈 鸣 境内自 4.9195 4,033,950 4,033,950 4,033,950 无
然人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二 其他 4.7073 3,860,000 3,860,000 3,860,000
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无
(有限合伙)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 其他 4.3496 3,566,700 3,566,700 3,566,70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无
伙)
常州中鼎天盛创业投 其他 3.7110 3,043,025 3,043,025 3,043,025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无
伙)
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 境内非 3.0000 2,460,000 2,460,000 2,460,000
公司 国有法 无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上述前十大股东中,沈鸣为沈锦良儿子,沈鸣为华赢
说明 二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华赢二号
62.1762%的份额。沈锦良、沈鸣、华赢二号为一致行动关系。
2、金农联实业和东金实业的控股股东均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农
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者系一致行动关系 3、敦行二号、敦
行三号和敦行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马阳光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并通过苏州敦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85%,三者系一致
行动关系 4、金农联相关企业与敦行相关企业构成《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 83 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