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锂电”)第一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周超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提名周超、杨志勇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折合不超过 4,000 万美元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开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同时,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