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2-002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10,678.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343.4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6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560.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572.6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06,987.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6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5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1 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 36,856.24 36,856.24
2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9,949.49 29,949.49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4,376.84 14,376.84
4 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01,182.56 101,182.56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同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
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与分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等议
案。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10,678.20 万元,该等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投入
1 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 36,856.24 6,882.45
2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9,949.49 129.23
3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4,376.84 3,666.52
4 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0 -
合计 101,182.56 10,678.20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为 9,572.61 万元,
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 343.46 万元,公
司拟置换金额为 343.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 金已投入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
2 律师费用 31.14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271.00
4 评估费用 8.49
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6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32.83
合计 343.46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0,678.2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343.4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071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021.6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021.6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071 号),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071 号);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