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10 元(含
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5,178,578.5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
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0 元(含税)。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
公司总股本 122,15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81,5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7.74%,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并参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