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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5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2-03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 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285,715 股,发行价格为 29.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091.43 万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21.5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7,069.8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三一重能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83434_G03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
体流程

  (一)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员薪酬只能在公司基本户统一支付。为了提高支付效率,计划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按月编制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薪酬明细汇总表,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按月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的人员薪酬编制成置换申请单,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的人员薪酬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银行对工资发放账户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本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实施是基于银行对工资发放账户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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