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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6

昱能科技: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3月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112,000.00万股的0.982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年3月5日为授予日,以79.8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88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
  对象授予1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元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年2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1)。

  4、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5、2024年3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3月5日,并同意以79.8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88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3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79.84元/股,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3月5日,并以79.8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3月5日

  2、授予数量: 1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00.00万股的0.9821%

  3、授予人数:188人

  4、授予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9.8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5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5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罗宇浩  中国  董事、首席技术官    2.4000    2.18%    0.0214%

 2  邱志华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1.4000    1.27%    0.0125%

 3  张家武  中国      财务负责人      1.5750    1.43%    0.0141%

 4  周懂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1900    1.08%    0.0106%

 5  吴国良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1900    1.08%    0.0106%

 6  祁飚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1250    1.02%    0.0100%

                  合计                    8.8800    8.07%    0.079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82人)      101.1200  91.93%    0.9029%

                  合计                  110.0000  100.00%    0.98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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