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建项目名称:昱能 3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昱能 3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2,042.67 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嘉兴昱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昱中”)以自有资金补足。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向嘉兴昱中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新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市场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可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昱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3.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3,69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43 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投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 27,232.43 27,232.43
2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 8,319.32 8,319.32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55,551.75 55,551.75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同时,对募集资金到账后于
部分时间段进行的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3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1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3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21%。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9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6.12%。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促进公司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把握光伏产业战略发展机遇,实现公司产业领域的延伸和拓展,推动公司产品的落地应用,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投资 12,042.67 万元实施“昱能 3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剩余部分由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昱中以自有资金补足。
公司将在浙江省、安徽省选取地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2,042.67 万元,具体包括:设备购置费 9,579.49 万元、安装工程费 900.00 万
元、其他费用 870.00 万元、基本预备费 523.9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69.20 万
元。本项目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顺应光伏行业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项目建成后,不仅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满足下游用户市场需求,而且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延伸公司产业链,打造光伏业务新的盈利点,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昱能 3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嘉兴昱中及其下属全资项目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安徽省等相关地区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12,042.67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剩余部分以嘉兴昱中自有资金补足。
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一 建设投资 11,873.47 98.59%
1 设备购置 9,579.49 79.55%
2 安装工程 900.00 7.47%
3 其他费用 870.00 7.22%
4 基本预备费 523.98 4.35%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69.20 1.41%
三 合计 12,042.67 100.00%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7、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相关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抓住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契机
目前世界能源消费仍以化石能源为主,清洁能源占比小,以化石能源为主的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亟待转型,清洁能源的推广与使用已成为全球共识。为践行减排承诺,促进绿色发展,目前全球多个国家相继提出“碳中和”目标。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曾多次在各类会议上提及“碳达峰”、“碳中和”等概念,并出台多项措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如 2022 年 0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要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 39%左右。此外,在地方层面,《安徽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 2025 年,清洁能源成为安徽省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5%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 18.1%左右;《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含省外调入部分)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4.0%,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逐步提高到 45%左右。
光伏具有能量密度大、安全系数高、生态友好等特点,在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