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 年 9 月
目 录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8
附件: ...... 9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现场参会的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522 号 2 幢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凌志敏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凌志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罗宇浩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邱志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潘正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周元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顾建汝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沈福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杨曙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何贇一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凌志敏先生、罗宇浩先生、潘正强先生、邱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元先生、顾建汝女士、沈福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顾建汝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其中顾建
汝、沈福鑫任期三年,周元任期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
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周元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曙光先生、何贇一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