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 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7,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539,858.4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1]第 5-00017 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
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金额(2) (%)(3)= 可使用状态日
额(1) (2)/(1) 期
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 31,646.25 21,700.25 68.57 2025 年 06 月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50.81 4,685.74 90.97 2024 年 12 月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194.24 1,995.41 62.47 2024 年 12 月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3.49 100.09 -
5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 13,900.00 13,989.78 100.65 2022 年 08 月
设项目
注: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第一次延期项目达到 本次延期后项目达到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信息化管理系统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6 月
建设项目
注:第一次延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延期的原因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改进和完善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升级公司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加信息化管理设备,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能力,整合公司业务体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大部分信息化建设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应用需求提高等因素影响,开发进度需相应进行适时调整,因此进度较预计时间有所延
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三)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发展及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