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0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力威”)于 2021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 号),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5.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647,75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8,210,141.52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79,539,85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00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31,646.25 31,646.2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50.81 5,150.81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194.24 3,194.24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43,991.29 43,991.2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