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02-09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 号楼 1101
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
执业资质 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
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首席合伙人 梁春 合伙人数量 270 人
上年末从业 注册会计师 1471 人
人员类别及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数量 人数 1141 人
3. 业务规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业务收入总额 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业 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
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
客户家数 488
年报收费总额 61,034.29 万元
2022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涉及主要行业
情况 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 27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
施 4 次,刑事处罚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103 人。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组
姓名 注册会计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成员
师 审计 业 审计服务 情况
项目合
胡晓辉 2006/5 2008/1 2019/10 2020/10 10 家次
伙人
签字注
册会计 高晓普 2008/11 2015/10 2019/11 2023/11 4 家次
师
质量控
制复核 杨卫国 2007/6 2002 2012/2 2021/12 超过 6 家次
人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大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拟续聘的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