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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华通:亿华通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亿华通:亿华通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850,99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04.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4,766,650.8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5,233,253.97 元。截止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
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针对募集资金设立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        22,000.00        1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999.99        4,999.99

                  合计                      29,999.99        19,999.9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亿华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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