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5年 6 月。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850,99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4,766,650.85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233,253.97 元。截止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
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针对募集资金设立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投项目。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
总投资额 原计划完成 调整后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万元) 时间 完成时间
(万元)
燃料电池综合测
1 22,000.00 15,000.00 2023年12月 2025年6月
试评价中心
2 补充流动资金 7,999.99 4,999.99 — —
合计 29,999.99 19,999.9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方面,公司该次发行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受近两年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项目建设所涉审批进度、定制化设备选型及采购运输等各环节周期均有不同程度延长;另一方面,公司出于优化研发布局、充分发挥已有各研发模块聚合效应及地区优势资源等方面的考虑,曾于 2022 年 7 月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后;此外,在近两年氢能产业政策持续催化下,产业链内参与者显著增加、市场需求更趋多样化,出于对未来项目实施效果的考虑,公司提升了项目部分设备选型及验证标准要求,设备配置及采购周期亦相应拉长,另公司在部分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方面亦存在经验不足等情况,从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缓。
为了确保该募投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实施效果、切实满足公司业务战略发展需要,经充分考虑该项目当前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决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亿华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