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02-09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
执业资质 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首席合伙人 梁春 合伙人数量 272 人
上年末从业人 注册会计师 1603 人
员类别及数量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000 人
3.业务规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业务收入总额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
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客户家数 449 家
年报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2021 年度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上市公司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审计情况 房地产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24 家
客户家数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 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投资者保护能力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6 次
行政监管措施 30 次
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
兼 从事
项目
姓 职业资 职 过证
组成 从业经历
名 质 情 券服
员
况 务业
务
200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项目 胡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注册会
合伙 晓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 无 有
计师
人 辉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
质量
杨 注册会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
控制
卫 计师、 华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无 有
复核
国 合伙人 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
人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6 家。
本期 201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签字 张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注册会
注册 国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2 月 无 有
计师
会计 乐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师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130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20
审计费用变化原因:2023 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后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是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上市公司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作为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上市公司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审计要求。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作为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上市公司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