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4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
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变更为全资子
公司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氢谷”),同时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
公司与变更后实施主体未来氢谷之间将通过增资方式划转募投项目实施
所需募集资金。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850,99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04.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4,766,650.8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5,233,253.97 元。截止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
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21]0005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针对募集资金设立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 22,000.00 1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999.99 4,999.99
合计 29,999.99 19,999.99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燃料电池综合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 北京市昌平区
测试评价中心 亿华通动力 未来氢谷 空港经济开发区站前东 北七家镇宏翔
大街 28 号白云路南侧 鸿工业园区F座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额度不超过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增资进度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分阶段进行。
(二)未来氢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1L8071H
法定代表人 于民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4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工业园区 F 座厂房
股权结构 亿华通持股 100.00%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汽车零配
件;产品设计;技术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总资产 3,225.88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 负债 395.08
(单位:人民币万元) 营业收入 415.10
净利润 10.19
未来氢谷设立于 2019 年,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系公司用以组建自主研发测试平台的重要主体。截至公告日,未来氢谷已就“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履行了发改备案工作并已取得相应环评批复。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未来氢谷,并将项目实施地点由张家口市调整为北京市,系出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研发布局的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各研发模块聚合优势及地缘优势,加快推动研发平台建设并强化与北京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
公司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未来氢谷、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工业园区 F 座,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上述事项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
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需要和资源合理布局做出的必要调整,是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更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