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226.6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7月 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30,5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37.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1.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募集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
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60,000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10,000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该项目已达到既定目标并完成结
题验收。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总投资额 累计募集资 待付合同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
(万元) 金投入金额 尾款 净额(万 剩余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元) (万元)
A B C D E=A-B-
C+D
面向冬奥的燃
料电池发动机 10,000 6,058.75 890.00 175.38 3,226.63
研发项目
注:1、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
下,公司加强项目实施中各个环节费用的管理及控制,并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随着行业制造技术的不断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等因素,实施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及材料等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
3、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3,226.63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 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
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面向 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226.63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 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在决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