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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39:亿华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1

688339:亿华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68%,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30,523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37.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1.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466.93 万元。募集
到 位 情 况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60,000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10,000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66.9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4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68%。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亿华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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