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H 股上市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考虑到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在 H 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董事会决定聘请大华马施云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基本信息: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大华国际(香港)的成员所之
一。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30 号
新港中心 1 座 801-806 室。其经营范围包括审计、保证、会计、业务外判、税务
及其他谘询服务。
人员信息: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为邓霭莲女士。
大华国际于全球超过 110 个国家,成员所达 600 间以上,拥有 30,000 名员工。
业务规模: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航运、运输及物流、金融服务、保险、地产及建筑、医疗保健、能源、采矿和天然资源、制造及分销、教育及科技。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马施云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大华马施云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华马施云具备 H 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要求。同意聘请大华马施云为公司 H 股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有限 公司,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H 股上市的服务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 并上市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 H 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具备 H 股发行并上市提供财务审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 市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 为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H 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马施云为公司 H 股上市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 H 股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聘请大华马施云作为公司 H 股上市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聘请公司 H 股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