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东升国际科学园 1号楼 B1 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
普通股股东人数 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6,331,1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331,1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7.349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349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康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6,331,136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6 《关于 2020 年 8,607,042 100 0 0 0 0
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7 《关于独立董 8,607,042 100 0 0 0 0
事 津 贴 的 议
案》
10 《关于提请股 8,607,042 100 0 0 0 0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议案 9、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6、议案 7、议案 10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孙士江、李香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