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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39:亿华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9

688339:亿华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因与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拟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用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用中和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
增加 15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 家)、批发和零售业(13 家)、房地产业(9 家)、建筑业(7 家);资产均值:103.62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9 年末,大华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66.73 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
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无          1 次            2 次            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段奇,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 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2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专业技术标准工作,2020 年开始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胡晓辉,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0 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允许公司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适当调整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张克、李晓英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2.连续服务年限:1 年。

  3.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1 年。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原因

  因公司与原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届满,现根据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改聘事宜无异议。

  信用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不会影响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三)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6.应予以特别关注的其他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查阅了原会计师事务所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函件,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确认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大华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同意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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