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科希德”)股东祝连庆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648,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7%。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2年 2 月 7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丁重辉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24,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嘉翃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432,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8%。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
于 2022 年 2 月 7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
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裴燕彬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2 月 7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祝连庆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2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丁重辉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450%,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 25%。
高级管理人员张嘉翃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450%,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 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国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31%,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 2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裴燕彬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09%,不超过其可减持股份数的 25%。
上述减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
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出现,则不得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祝连庆先生、丁重辉女士、张嘉翃先生、李国先生、裴燕彬先生的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祝连庆 5%以下股东 3,648,649 4.47% IPO 前取得:3,648,649 股
丁重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924,324 1.13% IPO 前取得:924,324 股
张嘉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432,432 2.98% IPO 前取得:2,432,432 股
李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8,000 0.13% IPO 前取得:108,000 股
裴燕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8,000 0.13% IPO 前取得:108,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及其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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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称 (股) 比例 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 股 2023/5/23~ IPO 前取 自身资
祝连庆 按市场价格
1,000,000 股 1.2248%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 股 2023/11/22 得的股份 金需求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0 股 2023/5/23~ IPO 前取 自身资
丁重辉 按市场价格
200,000 股 0.245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0 股 2023/11/22 得的股份 金需求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 股 2023/5/23~ IPO 前取 自身资
张嘉翃 按市场价格
200,000 股 0.245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 股 2023/11/22 得的股份 金需求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7,000 股 2023/5/23~ IPO 前取 自身资
李国 按市场价格
27,000 股 0.0331%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7,000 股 2023/11/22 得的股份 金需求
不超过: 不超过: 2023/5/23~ IPO 前取 自身资
裴燕彬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200 股 按市场价格
25,200 股 0.0309% 2023/11/22 得的股份 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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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祝连庆先生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5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50%。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