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2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
15,000.00 15,000.00
波器产业化项目
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 17,881.56 16,118.44
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8,992.86 28,992.86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88.70 9,888.7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76,763.12 75,0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0,145,426.36元,项目募投资金使用进度为89.73%。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的日期
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023年11月 2024年11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近年受国际经济、行业环境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需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来调整募投项目的执行时间。同时,随着行业技术的革新,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生产工艺在不断迭代更新,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技术和方案作进一步优化调整,以提升募
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和市场应用面,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2024年11月。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