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2-006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3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5,300,4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5,300,4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90.1152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90.115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LOU JING 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事务所苗晨、何佳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刘彦丽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31,136,702 99.6178 119,453 0.382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与 Grand Joint 签署《CDMO 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31,137,702 99.6210 118,453 0.379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普通股 555,181,004 99.9784 119,453 0.021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与关联方 31,13 99.617 119,4 0.3822 0 0.0000
共同投资暨关 6,702 8 53
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与 Grand 31,13 99.621 118,4 0.3790 0 0.0000
Joint 签 署 7,702 0 53
《CDMO 战略合
作协议》的议
案
3 关于补选第四 31,13 99.617 119,4 0.3822 0 0.0000
届董事会非独 6,702 8 53
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富健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Grand Path Holdings Limited、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苗晨和何佳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