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5 公司简称:复洁环保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
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普通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复洁环保 688335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文静 邬元杰
电话 021-55081682 021-55081682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
科技园A7幢8楼 湾谷科技园A7幢8楼
电子信箱 ir@ceo.sh.cn ir@ceo.sh.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85,446,113.28 1,533,381,970.63 -9.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98,240,433.59 1,254,292,892.61 -4.4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62,837,246.47 300,387,579.09 -7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704,462.59 47,169,377.83 -129.0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964,001.27 41,560,620.99 -143.2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828,310.84 -33,111,111.78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1 3.82 减少4.9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46 -119.5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9 0.46 -119.57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24.69 4.47 增加20.22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3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包含转融 质押、标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记或冻结
例(%)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的股份数
份数量 股份数量 量
黄文俊 境内自然 16.48 24,394,223 0 0 无 0
人
德清隽洁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 9.09 13,458,900 0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 境内非国
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有法人 6.68 9,889,824 0 0 无 0
合伙)
上海惠畅创业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 5.76 8,525,135 0 0 无 0
(有限合伙) 有法人
许太明 境内自然 5.60 8,295,685 0 0 无 0
人
深圳忠天创亿基金管理 境内非国 5.54 8,198,028 0 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上海邦明科兴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 5.33 7,894,191 0 0 无 0
中心(有限合伙) 有法人
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 4.30 6,359,330 0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孙卫东 境内自然 3.53 5,231,033 0 0 无 0
人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国投(上 境内非国 3.39 5,011,342 0 0 无 0
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 有法人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黄文俊、许太明、孙卫东和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黄文俊和上海众洁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峻为夫妻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忠天创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根青持有
上海惠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9.38%股份,非执行
事务合伙人;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