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文俊先生、曲献伟先生、孙卫东先生、李文静女士、卢宇飞先生、雷志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李建勇先生、罗妍女士、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罗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勇先生、罗妍女士、颜晓斐先生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莺女士、郑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文俊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8年1月至2010年6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5年8月,曾任职上海远建管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3月至2015年4月,曾任职上海复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青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2019年3月,曾任职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黄文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94,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黄文俊先生与许太明先生、孙卫东先生、吴岩先生、李峻女士和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80,5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4%;董事李文静女士系黄文俊先生之配偶李峻女士的妹妹。除上述情况外,黄文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文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曲献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200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技术总监;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曾任职公司监事、技术总监;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曲献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卫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法专业学士学位。2000年1月至2015年7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孙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31,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孙卫东先生与黄文俊先生、许太明先生、吴岩先生、李峻女士和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80,5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4%。除上述情况外,孙卫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文静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闻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7年,曾任职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07年至2009年,曾任职上海鲁能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2009年至2011年,曾任职上海吉泰远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2015年8月至2021年
7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文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9,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李文静女士系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之配偶李峻女士的妹妹,除前述情况外,李文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文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卢宇飞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曾任职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主任;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卢宇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雷志天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与工
程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1年11月至2015年5月,曾任职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曾任职复洁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曾任职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雷志天先生通过德清隽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