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3-080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调整审计
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原董事冯和伟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卢宇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宇飞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宇飞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卢宇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孙卫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罗妍女士(召集人)、李长宝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具体如下:
调整前:罗妍(召集人)、李长宝、李文静
调整后:罗妍(召集人)、李长宝、孙卫东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宇飞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曾任职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主任;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卢宇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0%。卢宇飞先生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