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3.04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2.60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0,153.0111万股的0.81%。
(3) 授予价格(调整后):13.86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3.8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 激励人数:14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2019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30% 24%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60% 48%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80% 64%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19 An≦A
年增长率(A)
A
a.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b.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 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 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 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 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 2020年11月26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3) 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1)。
(4)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5) 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
(调整后)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0年12月25日 13.86元/股 82.60万股 14人 0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3.0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4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限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2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