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04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洁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洁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三峡建工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经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
意提名毛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毛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全体委员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附件:
毛江先生简历
毛江,男,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三峡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际工
程业务部副主任;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三峡机电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国际工程业务部主任;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中国三峡建工
(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主任;2023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毛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